爲(for)深入貫徹《國(country)務院辦公廳關于(At)大(big)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(of)指導意見》(國(country)辦發[2016]71号)和(and)《國(country)務院辦公廳關于(At)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(of)意見》(國(country)辦發[2017]19号),進一(one)步明确階段性工作(do)目标,落實重點任務,強化保障措施,突出(out)抓規劃、抓标準、抓産業、抓隊伍,促進裝配式建築全面發展,特制定本行動方案。
一(one)、确定工作(do)目标
到(arrive)2020年,全國(country)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的(of)比例達到(arrive)15%以(by)上(superior),其中重點推進地(land)區達到(arrive)20%以(by)上(superior),積極推進地(land)區達到(arrive)15%以(by)上(superior),鼓勵推進地(land)區達到(arrive)10%以(by)上(superior)。鼓勵各地(land)制定更高的(of)發展目标。建立健全裝配式建築政策體系、規劃體系、标準體系、技術體系、産品體系和(and)監管體系,形成一(one)批裝配式建築設計、施工、部品部件規模化生(born)産企業和(and)工程總承包企業,形成裝配式建築專業化隊伍,全面提升裝配式建築質量、效益和(and)品質,實現裝配式建築全面發展。
到(arrive)2020年,培育50個(indivual)以(by)上(superior)裝配式建築示範城市,200個(indivual)以(by)上(superior)裝配式建築産業基地(land),500個(indivual)以(by)上(superior)裝配式建築示範工程,建設30個(indivual)以(by)上(superior)裝配式建築科技創新基地(land),充分發揮示範引領和(and)帶動作(do)用(use)。
二、明确重點任務
(一(one))編制發展規劃。
各省(區、市)和(and)重點城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(want)抓緊編制完成裝配式建築發展規劃,明确發展目标和(and)主要(want)任務,細化階段性工作(do)安排,提出(out)保障措施。重點做好裝配式建築産業發展規劃,合理布局産業基地(land),實現市場供需基本平衡。
制定全國(country)木結構建築發展規劃,明确發展目标和(and)任務,确定重點發展地(land)區,開展試點示範。具備木結構建築發展條件的(of)地(land)區可編制專項規劃。
(二)健全标準體系。
建立完善覆蓋設計、生(born)産、施工和(and)使用(use)維護全過程的(of)裝配式建築标準規範體系。支持地(land)方、社會團體和(and)企業編制裝配式建築相關配套标準,促進關鍵技術和(and)成套技術研究成果轉化爲(for)标準規範。編制與裝配式建築相配套的(of)标準圖集、工法、手冊、指南等。
強化建築材料标準、部品部件标準、工程建設标準之間的(of)銜接。建立統一(one)的(of)部品部件産品标準和(and)認證、标識等體系,制定相關評價通則,健全部品部件設計、生(born)産和(and)施工工藝标準。嚴格執行《建築模數協調标準》、部品部件公差标準,健全功能空間與部品部件之間的(of)協調标準。
積極開展《裝配式混凝土建築技術标準》《裝配式鋼結構建築技術标準》《裝配式木結構建築技術标準》以(by)及《裝配式建築評價标準》宣傳貫徹和(and)培訓交流活動。
(三)完善技術體系。
建立裝配式建築技術體系和(and)關鍵技術、配套部品部件評估機制,梳理先進成熟可靠的(of)新技術、新産品、新工藝,定期發布裝配式建築技術和(and)産品公告。
加大(big)研發力度。研究裝配率較高的(of)多高層裝配式混凝土建築的(of)基礎理論、技術體系和(and)施工工藝工法,研究高性能混凝土、高強鋼筋和(and)消能減震、預應力技術在(exist)裝配式建築中的(of)應用(use)。突破鋼結構建築在(exist)圍護體系、材料性能、連接工藝等方面的(of)技術瓶頸。推進中國(country)特色現代木結構建築技術體系及中高層木結構建築研究。推動“鋼-混”“鋼-木”“木-混”等裝配式組合結構的(of)研發應用(use)。
(四)提高設計能力。
全面提升裝配式建築設計水平。推行裝配式建築一(one)體化集成設計,強化裝配式建築設計對部品部件生(born)産、安裝施工、裝飾裝修等環節的(of)統籌。推進裝配式建築标準化設計,提高标準化部品部件的(of)應用(use)比例。裝配式建築設計深度要(want)達到(arrive)相關要(want)求。
提升設計人(people)員裝配式建築設計理論水平和(and)全産業鏈統籌把握能力,發揮設計人(people)員主導作(do)用(use),爲(for)裝配式建築提供全過程指導。提倡裝配式建築在(exist)方案策劃階段進行專家論證和(and)技術咨詢,促進各參與主體形成協同合作(do)機制。
建立适合建築信息模型(BIM)技術應用(use)的(of)裝配式建築工程管理模式,推進BIM技術在(exist)裝配式建築規劃、勘察、設計、生(born)産、施工、裝修、運行維護全過程的(of)集成應用(use),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(born)命周期數據共享和(and)信息化管理。
(五)增強産業配套能力。
統籌發展裝配式建築設計、生(born)産、施工及設備制造、運輸、裝修和(and)運行維護等全産業鏈,增強産業配套能力。
建立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庫,編制裝配式混凝土建築、鋼結構建築、木結構建築、裝配化裝修的(of)标準化部品部件目錄,促進部品部件社會化生(born)産。采用(use)植入芯片或标注二維碼等方式,實現部品部件生(born)産、安裝、維護全過程質量可追溯。建立統一(one)的(of)部品部件标準、認證與标識信息平台,公開發布相關政策、标準、規則程序、認證結果及采信信息。建立部品部件質量驗收機制,确保産品質量。
完善裝配式建築施工工藝和(and)工法,研發與裝配式建築相适應的(of)生(born)産設備、施工設備、機具和(and)配套産品,提高裝配施工、安全防護、質量檢驗、組織管理的(of)能力和(and)水平,提升部品部件的(of)施工質量和(and)整體安全性能。
培育一(one)批設計、生(born)産、施工一(one)體化的(of)裝配式建築骨幹企業,促進建築企業轉型發展。發揮裝配式建築産業技術創新聯盟的(of)作(do)用(use),加強産學研用(use)等各種市場主體的(of)協同創新能力,促進新技術、新産品的(of)研發與應用(use)。
(六)推行工程總承包。
各省(區、市)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(want)按照“裝配式建築原則上(superior)應采用(use)工程總承包模式,可按照技術複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标”的(of)要(want)求,制定具體措施,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築項目采用(use)工程總承包模式。工程總承包企業要(want)對工程質量、安全、進度、造價負總責。
裝配式建築項目可采用(use)“設計-采購-施工”(EPC)總承包或“設計-施工”(D-B)總承包等工程項目管理模式。政府投資工程應帶頭采用(use)工程總承包模式。設計、施工、開發、生(born)産企業可單獨或組成聯合體承接裝配式建築工程總承包項目,實施具體的(of)設計、施工任務時(hour)應由有相應資質的(of)單位承擔。
(七)推進建築全裝修。
推行裝配式建築全裝修成品交房。各省(區、市)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(want)制定政策措施,明确裝配式建築全裝修的(of)目标和(and)要(want)求。推行裝配式建築全裝修與主體結構、機電設備一(one)體化設計和(and)協同施工。全裝修要(want)提供大(big)空間靈活分隔及不(No)同檔次和(and)風格的(of)菜單式裝修方案,滿足消費者個(indivual)性化需求。完善《住宅質量保證書》和(and)《住宅使用(use)說明書》文本關于(At)裝修的(of)相關内容。
加快推進裝配化裝修,提倡幹法施工,減少現場濕作(do)業。推廣集成廚房和(and)衛生(born)間、預制隔牆、主體結構與管線相分離等技術體系。建設裝配化裝修試點示範工程,通過示範項目的(of)現場觀摩與交流培訓等活動,不(No)斷提高全裝修綜合水平。
(八)促進綠色發展。
積極推進綠色建材在(exist)裝配式建築中應用(use)。編制裝配式建築綠色建材産品目錄。推廣綠色多功能複合材料,發展環保型木質複合、金屬複合、優質化學建材及新型建築陶瓷等綠色建材。到(arrive)2020年,綠色建材在(exist)裝配式建築中的(of)應用(use)比例達到(arrive)50%以(by)上(superior)。
裝配式建築要(want)與綠色建築、超低能耗建築等相結合,鼓勵建設綜合示範工程。裝配式建築要(want)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标準,并在(exist)綠色建築評價中逐步加大(big)裝配式建築的(of)權重。推動太陽能光熱光伏、地(land)源熱泵、空氣源熱泵等可再生(born)能源與裝配式建築一(one)體化應用(use)。
(九)提高工程質量安全。
加強裝配式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,嚴格控制裝配式建築現場施工安全和(and)工程質量,強化質量安全責任。
加強裝配式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檢查,重點檢查連接節點施工質量、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等,全面落實裝配式建築工程建設過程中各方責任主體履行責任情況。
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人(people)員業務培訓,提升适應裝配式建築的(of)質量安全監管能力。
(十)培育産業隊伍。
開展裝配式建築人(people)才和(and)産業隊伍專題研究,摸清行業人(people)才基數及需求規模,制定裝配式建築人(people)才培育相關政策措施,明确目标任務,建立有利于(At)裝配式建築人(people)才培養和(and)發展的(of)長效機制。
加快培養與裝配式建築發展相适應的(of)技術和(and)管理人(people)才,包括行業管理人(people)才、企業領軍人(people)才、專業技術人(people)員、經營管理人(people)員和(and)産業工人(people)隊伍。開展裝配式建築工人(people)技能評價,引導裝配式建築相關企業培養自有專業人(people)才隊伍,促進建築業農民工轉化爲(for)技術工人(people)。促進建築勞務企業轉型創新發展,建設專業化的(of)裝配式建築技術工人(people)隊伍。
依托相關的(of)院校、骨幹企業、職業培訓機構和(and)公共實訓基地(land),設置裝配式建築相關課程,建立若幹裝配式建築人(people)才教育培訓基地(land)。在(exist)建築行業相關人(people)才培養和(and)繼續教育中增加裝配式建築相關内容。推動裝配式建築企業開展企校合作(do),創新人(people)才培養模式。
三、保障措施
(十一(one))落實支持政策。
各省(區、市)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(want)制定貫徹國(country)辦發[2016]71号文件的(of)實施方案,逐項提出(out)落實政策和(and)措施。鼓勵各地(land)創新支持政策,加強對供給側和(and)需求側的(of)雙向支持力度,利用(use)各種資源和(and)渠道,支持裝配式建築的(of)發展,特别是(yes)要(want)積極協調國(country)土部門在(exist)土地(land)出(out)讓或劃撥時(hour),将裝配式建築作(do)爲(for)建設條件内容,在(exist)土地(land)出(out)讓合同或土地(land)劃撥決定書中明确具體要(want)求。裝配式建築工程可參照重點工程報建流程納入工程審批綠色通道。各地(land)可将裝配率水平作(do)爲(for)支持鼓勵政策的(of)依據。
強化項目落地(land),要(want)在(exist)政府投資和(and)社會投資工程中落實裝配式建築要(want)求,将裝配式建築工作(do)細化爲(for)具體的(of)工程項目,建立裝配式建築項目庫,于(At)每年第一(one)季度向社會發布當年項目的(of)名稱、位置、類型、規模、開工竣工時(hour)間等信息。
在(exist)中國(country)人(people)居環境獎評選、國(country)家生(born)态園林城市評估、綠色建築等工作(do)中增加裝配式建築方面的(of)指标要(want)求,并不(No)斷完善。
(十二)創新工程管理。
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(want)改革現行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和(and)模式,在(exist)招标投标、施工許可、部品部件生(born)産、工程計價、質量監督和(and)竣工驗收等環節進行建設管理制度改革,促進裝配式建築發展。
建立裝配式建築全過程信息追溯機制,把生(born)産、施工、裝修、運行維護等全過程納入信息化平台,實現數據即時(hour)上(superior)傳、彙總、監測及電子歸檔管理等,增強行業監管能力。
(十三)建立統計上(superior)報制度。
建立裝配式建築信息統計制度,搭建全國(country)裝配式建築信息統計平台。要(want)重點統計裝配式建築總體情況和(and)項目進展、部品部件生(born)産狀況及其産能、市場供需情況、産業隊伍等信息,并定期上(superior)報。按照《裝配式建築評價标準》規定,用(use)裝配率作(do)爲(for)裝配式建築認定指标。
(十四)強化考核監督。
住房城鄉建設部每年4月底前對各地(land)進行建築節能與裝配式建築專項檢查,重點檢查各地(land)裝配式建築發展目标完成情況、産業發展情況、政策出(out)台情況、标準規範編制情況、質量安全情況等,并通報考核結果。
各省(區、市)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(want)将裝配式建築發展情況列入重點考核督查項目,作(do)爲(for)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一(one)項重要(want)考核指标。
(十五)加強宣傳推廣。
各省(區、市)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(want)積極行動,廣泛宣傳推廣裝配式建築示範城市、産業基地(land)、示範工程的(of)經驗。充分發揮相關企事業單位、行業學協會的(of)作(do)用(use),開展裝配式建築的(of)技術經濟政策解讀和(and)宣傳貫徹活動。鼓勵各地(land)舉辦或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(of)裝配式建築展覽會、交流會等活動,加強行業交流。
要(want)通過電視、報刊、網絡等多種媒體和(and)售樓處等多種場所,以(by)及宣傳手冊、專家解讀文章、典型案例等各種形式普及裝配式建築相關知識,宣傳發展裝配式建築的(of)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和(and)裝配式建築的(of)優越性,提高公衆對裝配式建築的(of)認知度,營造各方共同關注、支持裝配式建築發展的(of)良好氛圍。
各省(區、市)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(want)切實加強對裝配式建築工作(do)的(of)組織領導,建立健全工作(do)和(and)協商機制,落實責任分工,加強監督考核,紮實推進裝配式建築全面發展。